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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十七章 我儿时的故事  (第8/9页)
么去杀人。    小十七因为超忆症的缘故,要比一般孩子更聪明,更早熟,接受度也更高。    他从不像其他孩子那样。    他不哭不闹,仿佛根本不会恐惧。    三岁的小十七就已经可以熟练地拿起寒刀,眼不眨心不跳地去杀一个人了。    可没人知道,他的内心到底伤得有多重,有多痛,到底有多么恐惧害怕。    小十七从不想杀人,一点都不想。    可有罗森那个畜牲在,他们只能被迫杀人。    小十七是最快学会拿刀杀人的孩子。    只因为他不想让那些仆人太痛苦。    他阻止不了要杀人的事实,那他就去努力适应。他尽快学会用刀的技巧和一击毙命的方法,从而减轻那些仆人们的痛苦。    那是一条条人命,凭什么要被他们杀,他们又为何要杀他们?    以畜牲的话就是,要用血液刺激蛊虫觉醒异能,并且让觉醒异能的蛊虫变得更强。    小十七恨死了这个荒谬绝伦的观念。    后来,等小孩们再长大一点,他们就不再拿仆人们练刀了,而是有特定的专业杀手教授他们各种技能,然后让他们持刀互相比拼。    小十七是孩子中最会用刀的,但他却从不把刀刃对着自己的弟弟meimei。<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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