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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150章 侦探与律师的差别  (第4/5页)
杂的状况,协助判断案件的性质是属于意外,是他杀,还是自杀。    其中的高能力者,还能依照证据与行为轨迹,还原凶手的杀人手法,从而找出真正的凶手,解开案件的真相。    这些高能力者便被成为名侦探。    不过无论是侦探还是名侦探,都是在案件还未定性的情况下,协助警方给案件定性。    定性完毕,也就是确认是否是他杀、意外且找到凶手与证据后,就不会再插手了。    之后如果有人对这个定性不满意,可以去法庭上解决,而这时候就要牵扯到律师这个负责辩护的职业了。    看上去律师与侦探,有许多的重合点,但他们绝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职业。    三岁孩子都知道,律师是活跃在法庭上,在有无罪的点上进行辩驳。    而侦探的活跃地点不限,委托在那,就去哪。而且他们所调查的也只有真相,而不是有无罪。    明明是差别这么大的两种职业,可现在的系统线索,偏偏指歪了,它指向了一个已经定性,看起来已经不需要侦探的案件。    但侦探真的是如此狭隘的一个职业吗?    诸葛诞不禁反思:已经定性的案件,难道侦探就不可以插手了?就只能交给律师了?    没人有资格能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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